各处(室)、系部:
根据《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-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》(黔建保通[2020]72号)文件精神,我院对缴存地点为黔南州公积金的教职工2020年公积金基数作了调整(根据文件的要求,1、2020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及新调入的人员,缴存基数不作调整;2、单位以2019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为基数; 3、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0777元) 。现将该部分调整数据张榜公示。
公示地点:院办公楼人事处406办公室门口公示栏
公示期为7天,从2020年10月14日—2020年10月20日,若有异议,请向人事处温百韬老师反馈,电话0854-8362399。
附件:1、《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20-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》黔建保通〔2020〕72号
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2020年10月14日